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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3, 2024 9:27:17 GMT
巴西境內的戀童癖犯罪和透過電子手段傳播兒童色情製品的犯罪行為必須由州法院進行分析。這與這些文件是否是從國外網站獲得以及國際條約或公約是否涵蓋犯罪行為無關。高等法院第三庭在裡約熱內盧州法院和聯邦法院之間的管轄權衝突審判中達成了這項諒解。 這一切都始於一名目擊者透過電子郵件收到兒童和青少年的 墨西哥 電話號碼 色情照片。該資料是從國際電子文件儲存和共享程式Kazaa網站獲得的。 裡約熱內盧司法部第七刑事法院宣布有權依據聯邦憲法第109條第5項審理此案。該條規定,國際條約或公約規定的在國內發生的犯罪的判決必須由聯邦法官進行。兒童色情製品和戀童癖屬於 1990 年第 99,710 號總統令頒布的國際公約所涵蓋的犯罪行為。 裡約熱內盧第 37 刑事法院辯稱,該主題被納入國際公約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聯邦法院具有管轄權。他也強調,犯罪行為始於巴西並結束於巴西。他也提到了《刑事訴訟法》第 70 條。該設備確定犯罪發生在任何產生結果的地方,在本例中是裡約熱內盧。 該案的報告員漢密爾頓·卡瓦希多部長強調,1990 年第8,069 號法律(《兒童和青少年法》)第241 條描述了戀童癖和透過電子方式傳播兒童色情製品的罪行,並且實際上在巴西簽署的公約國際協議。然而,部長認為結果和處決都發生在國家領土上。更重要的是:這些文件是從國外的Kazaa獲得的,這一事實與該行動無關。聯邦公共部的意見也是相同的。 據該部長稱,STJ 關於從國外網站共享包含非法資訊的文件的判例也指向同一方向(CC 62.949)。卡瓦利多強調,只有當有兩名或兩名以上具有同等能力或具有累積管轄權的法官,並且其中一名法官在程序的某些行為中先於其他法官時,才會出現所謂的預防能力。因此,報告員宣布裡約熱內盧第 37 刑事法院的判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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